朱振兴,籍贯江苏省靖江市,1965年10月生,1981年10月应征入伍,1985年6月入党,1999年9月转业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4月提前退休后至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20年12月至上海小城(南京)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23年2月转至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教育背景: 1983年8月至1985年7月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陆军学校机要专业毕业; 1988年9月至1992年10月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大专毕业; 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联合颁发的法学专业本科毕业。 2003年11月参加国家司法资格考试,2004年4月取得国家司法资格证书。 工作经历: 1981年10月至1983年7月 中国人民解放军83236部队 战士、班长; 1983年8月至1985年7月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陆军学校 学员、班长; 1985年7月至1999年9月 中国人民解放军83597部队正排职、副连职、正连职、副营职、正营职参谋; 1999年9月至2014年3月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2014年4月至2020年11月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20年12月至2023年1月 上海小城(南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专业特长: 1999年9月至2014年4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近15年,先后在政治部、民事执行局、民事审判第四庭(建设工程及房地产案件审判庭)、立案庭等部门担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由于上述的相关工作经历,在人事管理、民事执行、建设工程及房地产合同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申请再审及申诉等领域,积累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014年4月,自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前退休后,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上海小城(南京)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近9年。其间为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惠隆集团、华融资产江苏分公司等大型公司、企业代理过数十件执行案件。也为多家中小企业和个人代理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屋拆迁补偿及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公共管理责任纠纷、债权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诉讼案件。通过8年多来律师执业活动,积累了相应的法律服务经验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