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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倪原创」老旧小区电梯更换引纠纷?天倪律师教你依法维权!

2025-04-27

近年来,随着城市老旧小区电梯老化问题日益凸显,更换电梯成为许多业主关注的焦点。然而,在没有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情况下,业主如何依法行使共有权,推动电梯更换?近日,广州中院审结的一起业主自发集资更换电梯的案件,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普法启示。以下,我将以律师的视角,结合案例,为大家解析如何依法、合理、合情处理此类纠纷。

案情速览:业主自发集资换电梯,法院判决未付费业主分摊费用

广州某小区一栋建于1999年的25层楼栋,共有192户业主,配备2台电梯。2021年,电梯维保公司出具报告,指出电梯存在钢丝绳磨损、限速器不符年审标准、编码器故障、曳引轮及刹车鼓老化、变频器系统不稳定等问题,部分配件已达更换年限,存在安全隐患。业主陈某、刘某等人自发组织更换电梯,公示方案、比价情况及分摊费用明细,并通过一对一沟通等方式征求意见。最终,144户业主参与表决,其中136户(占表决面积的75.7%)同意更换,159户预交了分摊费用。一台新电梯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后,投入刷卡使用,仅限已缴费业主使用。

然而,19楼业主黎某、23楼业主黄某等未缴费业主拒绝分摊费用。陈某等人遂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4000至6000元不等的分摊费用。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请求,二审维持原判。法院认定,陈某等人的行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程序,合法、必要且合理,未缴费业主应承担相应费用。

律师解析:业主如何依法推动电梯更换?


作为业主,面对老旧电梯更换问题,您是否也遇到过类似困惑?以下,我从法律角度为您梳理业主行使共有权的三个关键要点:

1. 更换电梯的必要性:安全第一,证据为王

电梯作为高层住宅的“生命线”,其安全直接关乎业主的生命财产。《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对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维护,确保安全运行。本案中,电梯维保公司出具的专业报告详细列明了设备老化、故障频发等问题,证明继续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法院结合行业标准及业主的实际出行需求,认定更换电梯确有必要。

律师建议:若您所在小区电梯老化,建议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获取权威报告。同时,收集电梯故障记录、维修费用明细等证据,证明更换的迫切性。这些材料将是后续协商或诉讼的有力支持。

2. 更换电梯的合法性:程序合规,民主决策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需经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双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本案小区的特殊之处在于没有业委会,也难以召开业主大会。陈某等人通过张贴公告、一对一沟通等方式,充分征求业主意见,144户参与表决,136户同意,表决面积占比75.7%,符合法定要求。此外,公示方案、比价情况及费用分摊明细,保障了业主的知情权,程序合法。

律师建议: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业主可自发组织,采取公告、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确保表决过程公开透明。建议保留公告照片、业主签字同意书、缴费记录等证据,以证明程序合规。若条件允许,可邀请公证机构对表决过程进行公证,增强法律效力。

3. 更换电梯的合理性:公平分摊,利他行为受保护

电梯更换涉及高额费用,公平分摊是关键。本案中,陈某等人自愿承担组织工作,公示比价情况,费用分摊按楼层高低合理区分,获绝大多数业主认可。法院认为,这种利他行为不仅保障了业主安全和出行便利,还减轻了未缴费业主的组织负担,具备合理性。未缴费业主作为电梯共有权人,依法应分摊费用。

律师建议:在制定分摊方案时,应充分考虑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和楼层差异,公开费用明细,接受监督。若部分业主拒绝缴费,可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无果时,可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分摊费用。

普法提醒:邻里和谐,共创安居家园

电梯更换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邻里关系的一次考验。本案中,陈某等人通过耐心沟通、透明程序,赢得了绝大多数业主的支持,成功推动电梯更换。反观未缴费业主,若能积极参与协商,或许能避免诉讼,共同维护和谐社区。

作为律师,我呼吁广大业主在面对类似问题时,以《民法典》为指引,理性沟通,依法维权。遇到纠纷,可寻求物业、社区或专业律师的协助,通过调解或诉讼妥善解决。让我们携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营造“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美好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