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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倪原创」不负刑事责任下如何挽回财产损失

2023-05-08

案情概述:笔者近期遇到一起咨询,两名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因主犯未满16周岁,所以只对另一名同案犯提起公诉。现在受害人要挽回财产损失,询问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好,还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好?


法律分析


正常情况下,盗窃的赃物无法追回时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不能另行起诉。根据《刑诉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六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据此,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具体内容,应当在判决主文中写明;其中,判前已经发还被害人的财产,应当注明。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返还非法占有、处置的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故也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上述情况其实是按照先刑后民的法律原则,在经济纠纷和涉嫌经济犯罪案件交织时,优先通过刑事审判以及刑事执行手段给予被害人充分的法律救济途径,这样自然不必再走民事途径。但是本案例中,对于另一名同案犯的公诉中,判决书里会写明对受害人退赔的金额,对于同案犯肯定是没办法刑附民或单独民事诉讼了,在这种情况下对这个未满16岁的主犯还能提民事诉讼的依据是什么呢?

事实上,“先刑后民”原则是为了更加充分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而非“只刑不民”,如果刑事诉讼中没有充分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受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并无不可。

本案例中,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嫌疑人虽系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其实施的盗窃行为虽然不负刑事责任,但该行为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属于侵权行为,是可以对其提起民事诉讼的。另外,因为嫌疑人是未成年人,名下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在具体诉讼过程中,可以将嫌疑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一并列为被告,因为监护人有责任通过教育、管理等方式来减少或者避免被监护人侵权行为的发生,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依法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观点在(2016)皖0421民初848号判决书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结论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中涉及经济赔偿问题的,一般是按照先刑后民的原则处理。但是,不属于刑事责任,或者嫌疑人(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侵权责任纠纷或其他案由提起民事诉讼。提供全面且有序的救济手段,这才是法律制度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