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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倪动态」天倪所知产委举办“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例分享会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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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下午,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在十四楼会议室召开案例分享会。本次活动对外邀请了多名律师同行前来,一起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辩护要点进行了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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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专委会主任王宁律师首先介绍了近日发布的2023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并重点对邓某广、颜某姣假冒注册商标罪及肖某成、刘某霞、张某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进行解析。然后王宁律师结合2023年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自身辩护经历,逐一解析刑法第214条及其司法解释中何为“同一种商品”,什么是“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如何认定销售案涉商品的主观故意等等关键点。随后对于什么情况下才达到“数额较大”的刑事立案标准、“数额巨大”的加重情节,以及“其他严重情节”如何认定等问题进行重点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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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参会人员对于“违法所得或销售金额的认定”以及“案涉物品的鉴定”展开了激烈讨论,各位律师就案例不断提出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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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专委会副主任王云律师对于有无行业标准,有无官方鉴定机构,何种情况下可以委托正品生产厂家进行鉴定的各类鉴定问题抽丝剥茧,为大家带来全新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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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春燕律师提出违法所得必须扣除尚未销售的货物金额、预付货款的货值金额、网络刷单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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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红平律师也认为如果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案涉货物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这部分商品的销售金额也应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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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专委会副主任陈旭律师和大家一起讨论了诈骗罪和本罪的异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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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雨歆律师和文大臣律师还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权问题提出了独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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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王宁律师进一步介绍了即将颁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新动态,引导大家着重关注金额标准的变动,以及各个地区对于该类型案件能否判处缓刑的判罚尺度。


通过本次活动,参会律师在激烈的思想碰撞中受益匪浅,也为4月26日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到来进行了一次精彩的预热。